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企业如何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7-09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3年且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或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事由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一)网上申请: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入“政务服务”界面->滑动到“网上业务系统”模块->点击“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填写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进行验证登录后,进行申报操作,选择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理由,提交成功后,经核实符合移出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二)现场申请:商事主体经办人到辖区监管所窗口填写《商事主体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原件(正或副本均可)、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辖区监管所经核实符合移出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其中,网上申请适用逾期未年报、地址异常无法联系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现场办理适用地址异常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为方便办事,建议使用网上申请途径。

相关稿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